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瓦斯、水表過期 度數會不準
發布日期
2008年
發表位置
作者
【資料來源: 聯合報2008/06/05】

【資料來源: 聯合報2008/06/05

  你有沒有注意到家中的瓦斯表、水表是否逾期?根據統計,北市各瓦斯公司的瓦斯表,超過10年未汰換的比率約7.17%、超過8年未汰換的水表比率,也有3.16%。市議員認為逾期未換瓦斯表、水表可能影響正確性,要求各公司應依規定免費更新,維護民眾權益。

  主管瓦斯事業的市府產業發展局及主管用水的自來水處表示,依據度量衡法規定,瓦斯表超過10年必須更新,水表則超過8年必須更新,並配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,每年都會抽檢,如發現不合格瓦斯表、水表,會要求立即更新,否則可處公司1萬5000元至7萬5000元罰款。

  市議員周威佑、吳思瑤昨天舉行記者會指出,一名蔡姓大台北瓦斯用戶,因為去年11月的瓦斯使用度數,從平常的兩個月使用一百多度,暴增為約五百度,但抄表員卻未告知消費者,而是企圖以每兩個月多加約100度方式,逐期把暴增的度數補回來。

  周威佑質疑,大台北瓦斯如此做法,是希望用戶未注意瓦斯度數異常下,逐月分攤多出來的費用,形同冷水煮青蛙,讓消費者不知不覺多繳不該付的瓦斯費。

  不過,大台北瓦斯表示,經查驗蔡姓用戶的瓦斯表正常無誤,有可能是管線漏氣或其他原因造成,但抄表員發現度數暴增,應該據實填報,而不是以推估平均使用度數作法收費,致造成誤會,因此經協商後,已同意打八折計價。

  吳思瑤指出,從此案中發現,全市各瓦斯公司的用戶數總計59萬6883戶,但超過10年有效期限的戶數有4萬2970戶,逾期率約7.17%;而水表的檢定合格期限為8年,北市約92萬戶自來水用戶,也有2萬9377個水表逾期使用。

  議員表示,逾期的瓦斯表、水表,用戶都有權要求瓦斯公司或水處,免費更新,以免因計量失誤而吃上悶虧。至於是否逾期,瓦斯表可從檢定鉛封日期,推算是否已經超過更換期限;水表則在上端外緣標示有效期限,民眾可自行檢查。

  水處表示,水表更新業務委由廠商逐年汰換,用戶如有水表逾期更新需求,可通知水處派員免費更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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